中國時報-廣告物語 文 / 韓逸如
Web2.0時代來臨,懷才不遇的狀況再也不會發生,因為只要
你敢秀,全世界的網路使用者都會等著你。消費者自覺,自營
媒體在網路上搶走廣告業者的業績,但不受控制的瘋狂創意,
卻為廣告主帶來意外的銷售成長,是消費者的什麼能力,讓廣
告業者感到威脅,讓廣告主不得忽視,冷靜分析,其實道理很
簡單,原因不只是消費者的創意,還有恰當的內容及該創意出
現在正確的網站類型。
廣告界的關鍵詞 “Compelling Content” (引人注目的內容),
為“30秒廣告”在行銷手法中締造了無可取代的地位,但引人
注目的內容可以有很多意思,如果以這個關鍵詞來分析消費者
掌權及YouTube現象,便可看出端倪。
一: 有黏著度的網站(sticky websites),這類的網站不只是趣味
性,也提供各種服務,如http://www.msn.com。
二: 有資訊性的網站(informative websites),如美國商業週刊的
網站,提供全球豐富的資訊。
三: 純爆笑型或是短片式網站(plain old funny or movie video
snippets),如當紅的http://www.YouTube.com,這類的網站是
最會促使消費者產生“轉寄”的動作。
如上三種例子都可被歸於提供 “引人注目內容”的網站型態,
其實與廣告界中這個關鍵詞的運用非常相似,但以同樣的思維
來比較業界廣告及消費者產生的廣告,最大的不同點再於影片
及內容操作的細膩度,但最重要的是Internet及Web2.0提供雙
向溝通的橋樑 (轉寄即為主動式操作的溝通的方式),換言之,
只要是對的內容,吸引人的創意,出現在對的網站型態中,都
會是一個好的行銷手法。
2007年4月1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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